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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化日报

绥化日报

省级期刊

主管单位:中共绥华市委  主办单位:中共绥华市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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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化日报简介

《绥化日报》创刊于1988年,由中共绥华市委主管主办,它不仅是市委、市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,更是记录绥化发展变迁、传递时代强音的重要载体,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舆论支撑。以严谨的办报态度和专业的新闻视角,确保新闻资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。在发行方面,自2015年起,报社全面推行自办发行模式,构建起覆盖全市城乡的高效投递网络,真正实现了新闻资讯“进万家、入基层”,让党的声音传遍绥化大地的每一个角落。

在内容建设上,《绥化日报》始终秉持“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”的办报方针,聚焦市委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,深入报道全市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。报纸精心打造多个特色栏目,以多元视角呈现绥化发展风貌:“就事论理”栏目聚焦社会热点,以理性思辨引导舆论方向;“凡人星座”挖掘基层典型,讲述普通人的奋斗故事,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;“新闻观察录”深度剖析民生关切,推动问题解决;“经济语丝”解读经济政策,服务企业发展;“城乡建设”“公路路政”等栏目则聚焦城市发展脉络,记录绥化城乡面貌的日新月异。这些栏目既坚守党报的政治高度,又贴近群众生活温度,形成了“权威性+贴近性”的内容特色,赢得了广大读者的信赖与认可。

绥化日报栏目设置

要闻、社会、关注、法治、民生、综合、教育、公告、专刊、文件、文化

杂志社稿件要求

1.政治导向必须正确:投稿作品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宪法原则或损害国家利益的内容。

2.内容必须真实客观:新闻类稿件务必确保事实准确无误,数据来源可靠,严禁虚构、夸大或歪曲事实;文学类作品虽可艺术加工,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误导公众认知。

3.严守新闻职业道德:作者应恪守新闻真实性原则,杜绝有偿新闻、虚假报道及低俗炒作,保持客观公正立场,自觉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与严肃性,传递社会正能量。

4.尊重知识产权与原创: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,严禁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。引用他人观点或资料需注明出处,确保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合法权益。

5.语言文字规范得体:稿件文字应通顺流畅,逻辑严密,用词准确。避免使用生造词语、网络黑话或歧义表述,标点符号使用需符合国家标准,确保阅读体验良好。

6.图片影像清晰合规:随文图片要求画质清晰、主题突出,且必须拥有合法版权或拍摄权。严禁使用经过恶意篡改、移花接木的图片,图片说明需与画面内容完全相符。

7.杜绝一稿多投行为:投稿即视为授予本报独家首发权或使用权,请勿将同一作品同时投递给其他 media。若作品涉及版权纠纷,由作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
8.保护个人隐私信息:在涉及案件、灾难或未成年人报道时,应严格遵守法律关于隐私保护的规定,对当事人敏感信息进行技术处理,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或法律风险。

9.倡导文明健康风尚:内容应积极向上,反映绥化及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与风土人情。拒绝刊登宣扬封建迷信、暴力恐怖、淫秽色情及违背社会公德的低俗内容。

10.配合编辑审稿流程:作者需配合编辑部门对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、删减或核实。对于不符合刊发标准的稿件,编辑部有权退稿,作者应尊重编辑的专业判断与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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